什么情况下举行听证会
1. 重大、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,如较大数额罚款、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、降低资质等级、吊销许可证件、责令停产停业、责令关闭、限制从业等。
2.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,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。
3. 出台重大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。
4.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举行听证的情形。
5.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,如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、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,或有重大社会影响,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。
6. 其他需要公开听取意见的行政行为,如检察院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、拟不起诉案件、刑事申诉案件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、公益诉讼案件等。
听证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,确保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民主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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